10/31 到底放的是什麼假?一例還是兩例?這樣說,連我的外國同事都能懂

Nov 14, 2016
Reinhardt Lin

還記得那週休一日的日子嗎?
過去,勞方在爭取「週休二日(兩例)」的權益時,七天的國定假日被改為「企業可以要求員工上班,但必須給付加班費」的休息日,這也是現在「一例一休」中「休息日」的濫觴。
這次,廣大的勞工仍繼續爭取真正的「兩例」,但對資方和政府而言,「一例一休」的價值顯然大於「七天國假休假」,因此這七天又被改回國定假日,成為補貼勞方、讓其接受「一例一休」的交換條件。
但不管「一例」還是「兩例」,我們更應該審視的,或許是勞工「例假日」休假的權益是否真的有被落實。

10 / 31 到底是放什麼假?

上週五下午,被我逼著把事情做完的法國同事,雖然一臉不情願,但是想到週末可以連休三天,還是覺得很開心。突然,他轉過頭來問我,為什麼?

「你真的想知道?」我沒有看他,繼續忙著手邊的事,隨口應到。

「幹嘛?該不會是放萬聖節吧?台灣應該不放萬聖節的。」看起來這個好奇寶寶是不想放過我。

「對啊!不是萬聖節。」我轉過頭看他,「10/31 是蔣介石的生日。」我打算趕快結束對話,繼續忙完手邊的事。

好小子竟然噗哧一笑。

「很可笑嗎?」我問他。

「不,不至於。」他大概察覺到我語氣中的些微不爽,趕快正色地回答我。

「其實,今天本來是不放假的,只是紀念日而已。」我說:「關於蔣介石的歷史功過,我現在懶得跟你講。不過就以二戰時身為中國統帥,領導中國戰區戰勝後接管台灣,對於台灣歷史的影響,我覺得有個紀念日並不為過。像是上週的 10/25,以前叫台灣光復節,就是這樣的性質。」

是的,我們家法國人雖然來到台灣還不到一年,但他的中文,的確是足以如此溝通了。除了天賦,也必須要相當地努力才行。

「『紀念日』跟『假日』到底有什麼不一樣?」又問。

一例一休和七天國假的遠因

首先聲明,小弟我完全是照著自己的理解來寫的,時間倉促,我也懶得再去查確切的日期跟法條了。但我想,自己所闡述的方式,應該足以讓法國人理解。

簡單來說,七天國定假日是否放假,完全也是勞資雙方以及政府所參與角力的妥協結果。

曾幾何時,在那個星期六還要上半天課的童年裡,現在回想起來,我知道那時的法定工時是,每週 44 小時。後來,隨著生產力提高、觀念改變、社會進步、收入增加、消費推動經濟…當然,也有勞動團體的奮力爭取,終於,雖然不能一步到位,但法定工時,也從每週 44 小時,變成雙週 84 小時。

當然,工商團體當年就沒忘記哭喊著,台灣休假太多啦,不排除出走之類。也不知道這麼多年,都出走到哪去了。倒是那些短少 4 小時就無法經營的體質較差的企業,優先倒閉了。也將許多優秀的人才,從並不優質的工作崗位上解放出來,重新回到社會,貢獻自身的經驗和專長。

一開始,雙週 84 小時,是隔週休二日,而另外一週的週六要上半天班的。當然,勞團和政府、資方的抗爭並未到此結束。廣大的勞動群眾想要的是真正的「週休二日」。而為了妥協,不少企業有技巧地修改工時,例如筆者的前東家,每週的一、二、四、五的表定工時會多出半小時,例如這四天是下午 5 點半下班,而週三是 5 點下班,以配合政策。

但大家都逐漸體認到,真正的問題是,準時下班這件事,不能說從來沒有,但真的,很少被實行過。這點,容後說明。

週休二日的另一個交換條件是,包括光復節、萬聖節 ( 蔣公誕辰 ) 等原本是七天的國定假日,由例假日改為彈性休假。企業可以選擇放假,當然如果不願意放假,給個加班費,員工也是必須要來加班的。我不是專家,但以我的理解,這也是後來一例一休的「休息日」的濫觴。

再次強調,這裡說的都是按照法律上來說的。我當然相信,也知道一定有依法放假、給加班費的僱主。然而,當然也一定有違法加班的例子,而且,應該不是很小的一部份。

以上就是關於這次「一例一休」和「七天國假」爭議的遠因,而觸發點,則是「真正的週休二日」-將雙週 84 小時,修法為單週 40 小時。

所以說一切的一切,都是談判桌上的交換條件。

主要爭議點

爭議一、單週 40 小時 vs. 雙週 84 小時

以工時來說,勞方想要的是單週 40 小時。資方,對於雙週 84 小時的規範當然不會主動下修。但現行的趨勢,單週 40 小時可以說已經是板上釘釘的結論,無可改變。可喜可賀。

爭議二、兩例假 vs. 一例一休

主要的爭議在於週休二日是怎麼個休法。勞方想要的必然是兩例假無誤。但對資方而言,法定的例假日,是員工可以依法拒絕加班的假日。資方,甚至應該說,政府所想要的,還是「可以多給你錢但必須來加班」的休假日,也因此才發明了「休息日」。

再次強調,「休假日」依法,員工是有權拒絕加班的,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懲罰或苛扣員工,而仍必須保障員工的工作權益。只要員工不想來,你老闆可以去請臨時工、去找外包,甚至,可以自己動手做,但就是不能強迫員工來。這就是休假日的定義。

而所謂的「休息日」,則將「拒絕加班」的權利拿掉了。如果休息日要加班,員工又不想來的話,就必須請假才行了。

想當然耳,「一例一休」是資方和政府所傾向的解決方案。對於勞方而言,「我才不想跟你們有那麼多廢話,反正我就是週休二日不要加班」的「兩例」,才是理所當然的主張。

但在這中間,其實也還有一派聲音。那就是,就算是「一例一休」,其中的「一例」,也就是員工完全不需要加班的權利,其實根本也就還沒有被落實過。也因此,比起「兩例」,更重要的是「例假日」的「員工拒絕加班權益」的落實。甚至,只要真的能夠落實「例假日」,那麼就算只有「一例」,勞方也是賺的。

爭議三、七天國定假日休假與否

可想而知,七天的國定假日這次又被拿來當作交換條件了。在上一次將工時從單週 44 小時改為雙週 84 小時的抗爭中,七天國定假日被政府拿來當作給予資方的補貼,由「休假日」改為「紀念日」了。

但這次,對於資方和政府而言,「一例一休」的價值顯然遠大於「七天國假休假」。換言之,這次七天國假從原本不放假,又改為放假了,變成了對於勞方接受「一例一休」的補貼條件。

能落實勞工例假日真正休假的權利,才是一個社會和國家的進步象徵

「所以這才是 10/31 會放假的真正原因。」我告訴 Thomas,「當然,勞工團體還在爭取,所以到最後也有可能是,『兩例假』但七天國定假日就又不放了。這樣的話,這七天的放假,就只有在今年而已。」

「法國也是,」Thomas 告訴我,「勞工團體和資本家的抗爭永遠都不會落幕。」

「我在德國時,知道包括德國、法國等國家,勞方相當團結,政府也不敢忽視其力量。工會雖然會以罷工為手段,卻不會頻繁使用。而這也使得罷工在談判時更具效果。」我說。

「聽你這樣說,能夠落實「例假日」真正休假的權利,對於勞工來說才是最重要的事?」Thomas 又問。

必須趕快結束對話,不然三天連假前,我們就會加班加個沒完了。於是我說…

「法國人應該比誰都清楚,改革不是一蹴可及的。劇烈的變動只會造成集體的焦慮和非必要的損耗。」或許就以此當結論吧!我說,「民主本來就是在衝突中尋求妥協。而能將規範的白紙黑字真正落實-我指的是不管「一例」還是「兩例」,法律所賦予勞工「不必加班」的權利,才是一個社會和國家的進步象徵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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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紹

Reinhardt Lin

全球跨境人力媒合平台 Meet.jobs CAO & Co-Founder,德國 ESMT 商學院 MBA,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學士。資深產品經理、MBA、Ruby on Rails 全端開發者、Open Source 信徒、無國界浪人和社會企業中毒者。曾在 27 個不同國家工作、求學、旅行。有感於不同人在不同時空將有不同價值,創立 Meet.jobs,現已擁有來自 71 個國家的企業和個人用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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